【案例】
A公司、G公司所在地属于不同的省份,双方因业务往来发生纠纷,G公司准备起诉,应该选择在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解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接受付款的,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以交易行为所在地为履行地。
4、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且合同双方都不在合同履行地的,由被告所在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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