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32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改判支持上诉请求
由周云涛律师代理的原告金某与被告施某、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杭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中未认定为两被告共同债务的部分,改判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约320万元。
二审认为,本案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两被告在有关部门的陈述,向原告所借款项用于出借他人,从中获取利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用途,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审判决对此未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应依法改判,故认定为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被告共同归还。
二审判决后,被告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浙江省高院经审查后,认为二审判决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正确,被告的再审申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决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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