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是国内一些企业常见的针对高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
限制性股票通常以两种方式授予公司高管团队,一种是低价购买,一种是免费赠予。一般在公司制订针对管理团队的年度考核计划时设定,如果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应的业绩目标,则管理团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如高管成员提前从公司离职,或者存在违反高管对公司的忠诚义务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则该股票由公司大股东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或无偿收回。
以下是本律师团队操作的股权激励案例:
C公司是浙江台州的一家医药化工企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如管理团队完成当年业绩目标,则按照职务、岗位分别授予部分股份,其中总经理为10万股,副总经理为8万股,部门经理为5万股,同时每一位高管成员享有按照每股1.8元的价格一比一的比例购买股份的权利。如高管成员在5年内提前辞职或因违背对公司忠诚义务非正常离职,则大股东有权按照原价格每股1.8元回购管理团队成员持有的股份。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