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涛律师:交通事故的赔偿顺序和方式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损失按照什么顺序来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的损失,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有商业险的,在商业险内按照责任大小、比例承担,不足部分,再由驾驶人按照责任承担。
其中属于保险承担的部分,是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项目,分成医疗费用、死亡残疾赔偿金、财产损失三项来分别计算的。交强险的赔偿方式是,按照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形,分别在限额内赔偿,商业险是在限额内按照责任比例计算。
以下是按照上海地区的规定,制作的一份表格:
赔偿分类 |
赔偿项目 |
交强险 |
商业险 |
驾驶人 |
|
有责 |
无责 |
责任比例 |
责任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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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
医疗费 |
限额 18000 |
限额 1800 |
限额按责 |
按责 |
营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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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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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残疾) 赔偿 |
死亡(残疾赔偿金) |
限额 180000 |
限额 18000 |
限额按责 |
按责 |
残疾辅助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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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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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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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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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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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 |
按责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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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 |
衣物等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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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按责 |
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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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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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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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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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 |
说明:其中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内按照责任优先赔偿。
部分省市不支持律师费赔偿。
作者简介:周云涛,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民商事诉讼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执业考核考官。2004年开始律师执业,主要服务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及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事务等。先后担任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人处理各类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百起,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得到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支持或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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